企业家涉职务侵占被调查9年后,二审认定无罪

时间:2020-03-03 19:27       来源: 综合网络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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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民营企业家黄家仁职务侵占案于2019年10月30日二审宣判。汕头市中院认定,黄家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此前,8月5日,黄家仁因病去世,终年77岁。汕头市中院认为,因黄家仁死亡,本案应终止审理。

黄家仁已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调查9年。他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这起案件根源上是民事纠纷,不应以刑事案件处理。”10月30日,此案二审主审法官未接受记者采访。

2018年12月30日,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一审判处黄家仁无罪

黄家仁生前系广东省汕头市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信公司”)总经理。检方认为,黄家仁将友信公司售房款转移至自己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账户内,同时侵占公司的6套房产。但黄家仁始终坚持,自己并未侵占公司一分钱。销售房产是职务行为,6套房产没有实际销售,仍属于公司财产。

2010年4月,本案受害人、汕头市政协委员杨育城曾向汕头市龙湖区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此案的情况反映。这份情况反映右上角写有时任龙湖区委主要负责人的批示,内容是请时任龙湖公安分局局长落实有关部门调处。

记者就此案联系汕头市龙湖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郭伟,对方拒绝了电话采访。

对于此案的审理结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表示:刑事案件中,二审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法院能查明无罪的宣告无罪,不能查明无罪的终止审理。对于该案的二审结果,从理论上不赞成这样处理,既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就应当宣判无罪。

或与公司并购有关,释放当日再被举报

黄家仁的案件源于9年前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上嘉逸大厦的房产销售问题。

2002年,黄家仁从广东省国投汕头公司总经理的职位上退休,次年被返聘,61岁的他成为了汕头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黄家仁的代理律师刘柏纯告诉记者,2010年3月11日,汕头市金平公安接到杨育城的报案,以“职务侵占罪”将黄家仁刑事拘留。

举报信称,“友信房地产的24套房产在2009年底前均被出售”,但“近千万元并未进入公司账户”,而是被黄家仁等四人“占为己有”。

杨育城是友信房地产公司的监事陈莲卿的儿子,此时还任汕头市政协常委,其本人在公司没有股份。黄家仁则是该公司的总经理。

2006年左右,杨育城曾表示要收购友邦贸易,想成为友信地产的大股东。当时年近70岁的黄家仁表示同意。但因杨育城只付了一半的钱款,无法整个收购,仅持有了友邦贸易50%的股份,由其母亲陈莲卿作为受益人。

据黄家仁2010年9月向广东省公安厅递交的一份举报材料显示,此次报案的证据是“10张不明来历、仿冒签名伪造的银行领款凭证”。关押黄家仁的澄海区看守所因“发现不应当拘留”,在28天后将其释放。

但在被释放的前一天,杨育城以其母陈莲卿的名义,向时任汕头龙湖区委李耿坚书记和龙湖公安分局,以同样的罪名举报了有黄家仁在内的四人。

该举报信显示,李耿坚批示“请奕华同志落实有关部门调处”后,时任龙湖区公安局局长的詹奕华将友信地产财产查封后立案,打算在黄家仁被释放的当日将其抓捕。

此时的黄家仁已返回香港。黄家仁的女儿黄波告诉记者,那时黄家仁的身体非常不好,一直有糖尿病和心脏病,在被释放后还曾因眼底出血短暂失明。

黄家仁在生前递交的举报材料中做出回应,指责陈莲卿的举报完全不属实。他表示,公司未能进行财务结算和利润分配的原因,是此前杨育城以代位债权人的身份将友信地产告上了法庭,导致公司财产被冻结。

友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份分为两部分:黄家仁作为总经理,代友信地产的老员工持有10%的股份,另外90%属于汕头市友邦贸易有限公司,陈莲卿和温晋镁是友邦贸易的两位自然人股东,各持股50%。温晋镁是友邦贸易和友信地产的法人,也是黄家仁的妻子。

友信地产在2019年7月的一封对詹奕华的举报信中称,2012年4月,广东省公安厅接到黄家仁的举报后开展了对此事的调查,认为售出24套房产的所得均已入公司账户,去向清楚。

但当时的龙湖区公安局没有撤案,并多次派人和黄家仁谈判,要求让利给杨育城。该举报信中提到,杨育城曾放话:“不让利就让龙湖区公安局再抓人。”

 
 

经济纠纷变刑事案件,八年等待换来一审无罪判决

截止到2019年,这一案件距立案已经超过九年。

对这一起久拖不决的案件,杨育城的二审代理律师古少栋向记者表示,该案历时九年之久,根本原因是黄家仁在立案后一直“滞留香港”。

案件调查审理期间,黄家仁多次由家人陪同往返香港和广州,并多次当面与龙湖公安、广东省公安厅沟通。

龙湖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6年12月15日,龙湖公安刑事拘留黄家仁,次日采取了取保候审。这也是龙湖公安在2010年5月立案以来,对黄家仁采取的唯一一次行动。

在7年多的侦查后,2017年底,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到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此时“起诉意见书、甚至连职务侵占的数额和基本证据都无法确定”

后来,又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29日向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时,距2010年5月立案,已过去8年了。这一年,黄家仁76岁。

这八年间,杨育城一边举报黄家仁涉嫌职务侵占,一边向汕头中院起诉,要求解散友信地产,但被汕头中院驳回。

“一个本质是经济纠纷的职务侵占罪,查了八年,还是没查清楚他(黄家仁)到底占了多少钱、占了谁的钱,”黄家仁的助理何光伟曾多次对龙湖公安表达不满。

在何光伟的眼里,黄家仁“很耿直”。二人在2012年因此案相识。何光伟当时是时代周报的记者,几年后去了财经,后在2017初辞去了媒体的工作。同年底,得知黄家仁的案件依然没有结果,何光伟感到“非常震惊”。于是同意黄家仁的委托,帮黄家仁和公司处理该案。

立案八年后,黄家仁和友信地产终于等来了结果。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30日,龙湖区人民法院因“指控黄家仁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判处黄家仁无罪。

何光伟当时也旁听了一审。他向每日人物回忆,一审开庭时,检察院的起诉书状上显示黄家仁侵占了公司的四十多套房产。“我一共就二十多套房子,哪来的四十?”黄家仁当场提出了异议。让何光伟不解的是,检察官当庭表示要跟黄家仁沟通,修改起诉状。

这次无罪判决,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收录在了当年“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中。入选理由为:“本案是一起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典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宣判耗时接近九年,涉案民营企业遭受了重大损失。”

一审判决后,杨育城在12月31日向龙湖区检察院申请,要求检察院对无罪判决进行抗诉。抗诉生效,二审于2019年6月12日在汕头中院开庭。

九年未果企业人去楼空

何光伟回忆,二审开庭当天,出庭检察官表示“如果杨育城不申请,我们肯定不会抗诉。”

二审开庭时,杨育城的代理律师古少栋在法庭上呵斥黄家仁是“必须要依法打击的犯罪分子”,并建议法院立即对其收押。这让黄家仁当场非常气愤,庭后回酒店就卧床不起。记者就此向古少栋求证时,对方未正面回答该问题。

7月,黄家仁被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尽管多次与法院沟通,要求尽快审理,汕头中院依然没能在黄家仁去世之前作出判决。

8月5日,黄家仁在香港的家中病逝。

一审的无罪判决结果,并没有为黄家仁和友信地产带来安宁。

自2010年黄家仁被拘留开始,龙湖区公安局先后对友信地产的近30名员工进行传唤、调查。九年来,友信地产几近破产,没人上班。

同时,在案件调查、审理过程中,龙湖区公安局查封了友信地产近8000平米的房产、500亩土地,并从公司账上划走了房产拍卖所得的一千多万元,至今未还。

2019年10月31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经二审审理认为,该案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认定原审被告人黄家仁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现因原审被告人黄家仁死亡,本案依法应当终止审理。遂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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