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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发故意杀人再审案依法公开宣判:改判无罪

2020-12-18 10:20作者/编辑:无罪网

来源:综合网络信息整理

2020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松发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宣判,依法宣告杨松发无罪

十九年前因命案被抓

19年前,杨松发因为一起命案被抓:2001年3月16日中午,一名村民在大港联盟村南青静黄河捕鱼时,发现一具女尸,这具女尸就是和杨松发同厂职工刘彩菊。刘彩菊在天津大港一处河岸附近被砍,随后被抛在河里。凶手手段极其残忍,光是刘彩菊头部深达颅骨的砍创就有十三处之多,全身创口更是多达二十余处。当时只有36岁的杨松发被指控的原因是“为了摆脱与刘彩菊的恋爱关系”而行凶。案发时,杨松发36岁,是天津市大港区中石化四公司三和实业公司工人,离异。

2003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做出了一审判定,杨松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检察院和被告人杨松发均提出了异议。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量刑较轻。被告杨松发也提出上诉,否认犯罪。但是双方上诉意见均没有被二审法院采纳,2007年12月20日,天津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可是在历次庭审中,杨松发均坚称自己没有杀人,有罪供述是源于遭到了刑讯逼供!

老母为申诉奔走近二十年

这些年,在狱中的杨松发多次寄出求助信,自判决后,他年过七旬的母亲杨宝兰就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申诉,十余年来,杨宝兰无数次往返于天津与北京,家里经济条件不行,杨宝兰在这漫长的申诉过程中甚至舍不得住旅馆,就在车站过夜,甚至睡过公共厕所。每当回忆起监狱见到儿子杨松发的情景,这位满头白发七旬的老人都会忍不住放声痛哭。这起申诉的理由包括:没有作案时间、现场没有他的生物检材、作案工具跟杨松发的口供不符以及案发现场的脚印不符等理由。

马芳菲是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退休律师,曾担任杨松发的二审指定辩护人。他还保留着杨松发在狱中给他写的求助信:“我求您帮帮我,我真的没杀人,您帮帮我吧!”因为个人原因,马芳菲没办法直接帮杨松发代理申诉,马芳菲只能在回信中告诉杨松发以及他的母亲申诉应该准备什么材料、申诉状的格式、相关法律依据等。

再审迎来迟来的正义

经过申诉及复查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杨松发和他的母亲杨宝兰终于迎来了希望。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要求天津高院组成合议庭对杨松发案进行再审。终于在2020年9月24日,天津高院重新开庭审理了这起10多年前发生的故意杀人案件。在当年杨松发被抓后,曾经有被连续审讯长达49小时,而且还有证人可以证明杨松发被审讯回来后背部有明显外伤,身体脸部多处有被打痕迹。包括在历次庭审中,杨松发也否认杀人,笔录中的内容是被刑讯逼供才承认的。对于这一点事实。高院最终予以采纳。包括这起案件调查所提供的相关证据都没有办法认定杨松发是作案凶手。一些关键的证据,例如凶器,犯罪现场的鞋印,都与杨松发的口供不符。直接证据只有当年杨松发的口供而已。

综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杨松发杀害刘彩菊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法院采纳杨松发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的意见,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改判杨松发无罪。宣判后,杨松发被当庭释放。随后合议庭告知杨松发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终于在案发19年后,杨松发获得了自由。可是,距案发已经过了19年之久。当年正值壮年的杨松发如今已是55岁的年纪。当年案发被捕时杨松发的儿子杨红光才7岁,上小学一年级。母亲杨宝兰边照顾孙子边为儿奔波申诉。如今老母已是白发苍苍。儿子长大成人,但是杨松发却没能尽到自己作为儿子父亲养老扶幼的责任。这近20年的光阴,该如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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