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玉玺故意伤害案,重审被判无罪

时间:2019-07-03 14:14       来源: 北京头条、央广网
 

1992年,河南夏邑县农民张玉玺和堂兄弟张胜利、张叶卷入了一场邻里斗殴纠纷,邻居张超明死亡。后张玉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羁押近10年。案发近9年后,法院认定了真凶,张玉玺也被取保候审。但自从1997年二审发回重审后,该案一直没有开庭。2019129日上午,该案在发回重审21年后,终于在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开庭。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判决张玉玺无罪。听到判决结果,张玉玺当庭痛哭。此时,距离案发之日,已经过去了近27年。

卷入邻里斗殴纠纷一审被判十一年,二审发回重审
1992年7月3日,河南夏邑县农民张玉玺和堂兄弟张胜利、张叶卷入了一场邻里斗殴纠纷,邻居张超明死亡。事发后第二天,张玉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夏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月24日被批准逮捕,两名堂兄弟则逃至外地。

但过了近5年后,张玉玺才被夏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据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对张玉玺的起诉书显示:“1992年7月3号上午,张玉玺因纠纷与本村村民张公社发生口角、撕打,继而引起双方家人多人参加的撕打、在殴斗中,被告张玉玺手持铁叉猛击在张公社父亲张超明的额顶部,致使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7年5月19日,夏邑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玉玺有期徒刑十一年。张玉玺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8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判认定张玉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夏邑县人民法院重审。

9年羁押,17年取保候审,案件就是不开庭
一审的判决为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来,在商丘市中院做出二审判决前的半个月,逃至外地的张胜利和张叶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导致张玉玺案出现了重大转折。

2001年,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对张胜利和张叶的起诉书,否定了1996年起诉书指控张玉玺的犯罪事实。2001年7月,夏邑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2年7月3日上午,张胜利、张叶的堂兄弟张玉玺同张公社发生口角并厮打,后引起双方两个家族多人参加的殴斗,在此过程中,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身亡。张胜利被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叶则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根据该案的判决书可见,造成张超明死亡的是张胜利和张叶,并非张玉玺。

张胜利被判故意伤害(致死)罪后,2001年9月11日,已经羁押了9年的张玉玺被取保候审。但此后,张玉玺一直处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关于他的案件始终不开庭。

张玉玺几乎年年都去找相关部门,但是遭到了互相推诿,像个皮球被踢来踢去。“年年都找,法院说判我11年说你上诉赢了,我们把案件退到检察院了。检察院说你是补充侦查又退到公安局了,上公安局找,公安局说我们补充侦察又递过去了,他们来回踢皮球,把我推得转一圈,最后又回到原地了。”张玉玺称。

2019年1月29日上午,这个发回重审已经21年的案件,终于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告张玉玺无罪。听到判决结果,张玉玺当庭痛哭。此时,距离案发之日,已经过去了近27年。

*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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